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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09年度职工困难互助会会费的通知

发布人:zhangrong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9-02-19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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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
    我处职工困难互助会自08年成立运行以来,全处职工积极参与,发挥了很好的“救急、救难”的作用,全年已救助了生病住院的职工17人,全年职工困难互助会资金运作良好。经职工困难互助会理事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始收取2009年度职工困难互助会会费,入会条件参见《人民渠二处职工困难互助会章程》总则第四条,会员缴纳会费采取自愿原则,缴费标准为80元/年,不继续缴纳会费视为放弃已有的会员资格。同时欢迎广大职工及单位爱心捐款。请各单位及时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并认真宣传组织,力争入会率达到100%。会费收取日期截止2009年3月31日。请各单位于4月中旬前将收取的会费及会员名单(下载附表填写)上交处工会。
 
请各单位签收
 
附表:人民渠二处职工困难互助会会员缴费登记表
        人民渠二处职工困难互助会职工捐赠登记表首批互助会会员缴费登记和职工捐赠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