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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二处委[2009]1号
中共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委员会
关于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普法办[2008]7号)精神,德阳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我处已被德阳市确定为创建法治机关试点单位。为确保创建法治机关活动顺利开展,按照德委发[2008]14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处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二处”这一主题,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处的有机统一;坚持服务中心,强化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和保障灾后重建;坚持以人为本,平安惠民,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主体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为实现“三年全面恢复,五年提升跨越,八年全面小康”灾后恢复重建总体目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法治机关的创建,构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职工知法守法,基本实现民主政治、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权益保障“四个法治化”,确保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平安、稳定、和谐,在全市率先建成法治机关。
三、创建措施
(一)强化党的领导,着力推进依法执政
坚持党的核心领导作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进一步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依法保障和促进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干部法律知识学习考试考核制度,促进各级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
(二)强化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建设法治机关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转变职能,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畅通、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型、效能型和廉洁型的法治机关。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逗硬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惠民帮扶活动;切实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
(三)强化法制教育,着力增强法治意识
加强以宪法为核心,以水法和灾后重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安、水政执法人员、新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以“一学三讲”(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和“走出去、请进来”(到司法单位参观学习,请法律专家来讲课)为载体,深化“全民素质建设”,不断夯实法治机关细胞工程。
(四)强化平安建设,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健全责任体系,实行责任查究,增强维稳治安工作实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从源头上防范治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高处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治安突出问题和不稳定隐患,依法妥善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充分发挥工会等群众组织的调解作用;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培育文明社会风尚,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防止非正常越级上访。加强对敌斗争,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极端宗教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减少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切实增强职工安全感。
(五)强化监督机制,着力抓好权力制约
加强监督体系,构建以纪检部门监督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手段的监督网络,强化对公共权力的的制约和监督.重点抓好灾后重建中对各级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各级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创建法治机关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整体推进法治机关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强考核验收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机制,明确具体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强化目标管理,把创建法治机关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综合目标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检查(考核)相结合,确保创建措施落实到实处。
五、法治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为确保创建法治机关活动顺利开展,处党委行政决定成立人民渠二处法治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万忠海
副组长:孙红
成 员:邓象兴,谭吉永,邓莉,谢羽,李万军,王华蓉,陈俊佛。
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处普法办,办公室主任由谭吉永兼任。
二00九年二月十三日
(请各单位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