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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执业培训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liaoyw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8-12-01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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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关于规范执业培训管理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
  执业培训是提高职工专业技能的重要途径。目前,各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类培训名目众多,为职工提供了较多学习培训的机会,一些部门和个人从部门工作和个人能力提高的需要,参与了众多培训,但是管理比较混乱,形成了一些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开支,不符合单位的发展需要。
  为规范各类人员的执业培训,今后职工参加由处外举办的各类执业培训仍由处人事劳动科统一管理。各单位、部门在有参加培训的需求时,需提前将要培训的内容上报处人事劳动科,由处根据需要进行审批。职工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应交处人事劳动科备案。
  管理处不受理职工个人行为的学习培训申报。各部门和基层单位内部组织的业务培训不受上述限制。
  为便于以后对职工的执业培训进行统一管理,有利于我处人才储备与使用。现对我处职工所持有各类执业资格证书进行统一登记备案。要求各持证人上报相关材料,包括:证书复印件,取得时间,发证机关,有效期限等。
  请各单位统计完整后于十二月底前统一上报处人事劳动科尹波处。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请各单位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