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困难互助会章程(试行)》之规定,银河电站职工段启明同志因生病分三次住院治疗,经本人申请,职工困难互助会核实,拟对该同志发放职工困难互助金共计2825元,现予公示如下: 2008年6月27日至8月1日期间,发生自付药费为6697.17元,按互助会章程第十六规定,受助比例为30%,首批会员增加比例5%,拟发受助金额为:2343元.
2008年8月13日至8月22日期间,发生自付药费为:676元,按互助会章程第十六规定,受助比例为30%,首批会员增加比例5%,拟发受助金额为:236元.
2008年9月10日至9月24日期间,发生自付药费为:704.81元,按互助会章程第十六规定,受助比例为30%,首批会员增加比例5%,拟发受助金额为:246元.
2008年该同志已接受互助会救助三次,根据互助会章程第十五规定:"会员接受救助,一年内不超过三次",故2008年内不再对其发放救助金.
公示时间从09年3月16日至3月23日止。若对给该同志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工会 联系人:张蓉
联系电话:0838-2501794
13628103271 邮政编码:618000
联系地址:德阳市天山路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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