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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李小林发放职工困难互助金的公示

发布人:zhangrong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8-09-24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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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困难互助会章程(试行)之规定,银河电站职工李小林于2008年3月20日至7月15日因生病住院治疗,经本人申请,职工困难互助会核实,拟对李小林发放职工困难互助金,现予公示如下:
   2008年3月20日至4月22日期间,发生自付药费为:8269.57元,按互助会章程第十六规定,受助比例为60%,首批会员增加比例5%,拟发受助金额为:5375元.
   2008年5月17日至5月21日期间,发生自付药费为679.05元,按互助会章程第十六规定,受助比例为30%,首批会员增加比例5%,拟发受助金额为:238元.
   2008年7月11日至7月15日期间,发生自付药费为:930.52元,按互助会章程第十六规定,受助比例为30%,首批会员增加比例5%,拟发受助金额为:326元.
   李小林累计受助金额为:5939元, 接受救助三次,根据互助会章程第十五规定,会员接受救助,一年内不超过三次,故今年内以后不再对李小林发放救助金.
   公示时间从08年9月24日至9月30日止。若对给该同志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工会      联系人:张蓉
   联系电话:0838-2501794
                  13628103271      
   邮政编码:618000
   联系地址:德阳市天山路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