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重阳节开展敬老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li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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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9-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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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
重阳节将至,为了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表达单位对离退休老同志的关爱之情,构建文明二处、和谐二处,在离退休老同志中营造一种团结互助、和谐友爱的良好氛围,形成一种开朗乐观、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请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一些敬老活动,并在10月15日前将活动的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网络报人事劳动科。
特此通知
人事劳动科
2008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