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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轮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工作的

发布人:liaoyw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7-12-14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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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关于开展第三轮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工作的
                       
 
处属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和《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我处于2005年12月完成的第二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已经到期。经处研究决定,对我处第三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
  此次聘任工作由处统一领导实施。现任各级各部门领导负责聘任工作的前期宣传动员。新聘任行政负责人负责组织成立有职工代表参与的3-5人的职工聘用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此次聘用工作。管理处机关的人员聘用由处组织各科室统一进行。
  二、聘用工作的指导思想
  此次聘任工作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延续,是第二轮聘任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是提高单位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单位活力的重要措施,对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处的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作用。
  聘用工作要继续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分类管理、精简高效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聘用人员范围
  参加此次人员聘用的人员为单位在职的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正在停薪留职的人员和借用、调用人员由原单位通知回原单位参加聘任。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聘用后,我处现有的与处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的编外人员参照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聘任程序进行聘用。
  四、聘用工作的实施方法和步骤
  我处的聘任工作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人员聘用制度汇编》(简称《制度汇编》)中的《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简称《试行办法》)中的规则执行,按照以下方法和步骤进行实施。
  (一)中层领导干部的应聘和聘任
  1、现有科、站领导根据《制度汇编》中各科、站领导聘用岗位、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填写人民渠二处中层干部应聘职位申请表(附后),可自荐三个以内领导职位,同时写明是否愿意调配。
  2、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择优确定中层干部拟聘人选,公示拟聘名单。
  3、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受聘和任命中层干部,公布聘用和任命结果。未被聘任的现任中层干部参加其他职位应聘。
  4、管理处与中层干部订立聘用和劳动合同。
  (二)一般工作人员的应聘和聘任
  1、在中层干部聘任和任免文件发出后,各站、公司由新聘任的各级各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成立本部门的职工聘用考  核小组,聘用考核小组由中层党政领导和职工代表组成。处机关成立由科室负责人组成的聘用考核小组。
  2、聘用考核小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在《制度汇编》中岗位设置、岗位职责、聘用条件的原则范围内公布待聘用岗位、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聘用方法等事项。
  3、一般工作人员根据《制度汇编》中各单位待聘用岗位、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填写人民渠二处一般工作人员应聘职位申请表(附后),可以选择三个职位。跨单位参加应聘的人员应按以前通知要求具备手续后在聘任开始前上报人事劳动科审批。
  4、由各聘用考核小组提出拟聘方案,上报处人事劳动科,由处初步审定后,再由处领导班子审定聘用。
  5、管理处与被聘任人员订立聘用和劳动合同。
  6、第一轮聘任后落聘的人员可在全处范围内空缺职位上再次竞聘。经过两轮竞争聘任后仍未被聘任的人员进入待岗管理。
  7、不符合任职条件和一般不再聘用的人员,各单位(部门)如需继续聘用的,需书面写出聘用理由上报处人事劳动科审批。
    (三)编外人员的聘用
     聘用方法和步骤参照一般工作人员的应聘和聘任方法和步骤进行。
     五、时间要求
  (一)12月25日前,在职科、站领导按照《试行办法》中的聘用岗位、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填写完应聘职位申请表,并将应聘职位申请表上交处人事劳动科。
  (二)2008年1月15日前完成中层领导干部的聘任。
  (三)2008年1月18日前各单位(部门)将职工聘用考核小组名单上报处人事劳动科。
  (四)2008年1月21日前将一般工作人员拟聘方案上报处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五)2008年1月24日前完成一般工作人员第一轮聘任。
  (六)2008年1月30日前完成一般工作人员第二轮聘任及编外人员的填表与聘用。
  六、组织纪律
人员聘用的实施涉及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在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领导班子要团结一致,贯彻积极、稳妥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原则,严禁拉关系网、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违反规定的,管理处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行政纪律责任。
     各部门及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应将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处人事劳动科。
 
 
 
     特此通知
 
                   
 
 (附: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应聘职位申请表)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