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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

发布人:wanghr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11-16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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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工会


关于收缴2017年工会会费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分工会、工会小组:


按工会日常工作安排,应于年底前收缴会员会费,并上缴处工会。现将今年会费收缴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缴金额:按会员月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0.5%收取。


二、收缴办法:一次收完2017年1月—12月的,于2017年12月10日前缴处工会财务,处工会同时下拨2018年工会经费。


三、处机关会员会费统一由处工会收缴。各小组长负责收齐本小组会费后交李梅处(缴费金额由李梅发电子档给各小组长)。


四、联系人:李梅,电话6102。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二处工会委员会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