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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liuyuanhu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6-11-16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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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二处[2016]159号

处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水利厅川水函[2016]149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处领导将带领安监科对各有关单位进行抽查。

                         2016年11月16日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附件:

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水务局、厅直各单位

近期,现将水利部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16〕37号)、省安委会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安办函〔2016〕116号),现转发给你们于后并结合提出具体要求如下,请一并以下要求

实抓好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意识”和“底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三个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我省水利安全生产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安全管理、

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情况。加强对高处坠落、坍塌、滑坡、岩爆、淹溺、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做好隧洞通风、散烟、临时支护和高边坡固壁等安全措施,强化施工场地交通安全以及雷管炸药和油库等危险品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注意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实现和预案“五落实”,大检

查要全程作好记录,留下文字材料以备查。

三、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各单位及时对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生产设施设备及环境异常或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向本单位相关岗位人员及可能受影响的周边单位和人员发出预警,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做好自救互救准备。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发生事故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督促全省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深入

开展对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生产人员,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新职工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水利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理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并于2016年11月18日前将水利安全大检查初步情况书面报送厅安办。

联系电话:028-86939381

邮箱:524091803@qq.com

附件:1.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16〕37号)

     2.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安办函〔2016〕116号)

各地各单位要通过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及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

 四川省水利厅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