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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二处【2017】190号
处属各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7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从2017年起,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作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水利部、省水利厅先后发文对开展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要求。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深入组织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川水函【2017】1807号)文件部署,结合我处当前工作实际情况。现就组织开展好我处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工作抓实抓好。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宣传工作,深刻认识组织开展好第一次《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整体谋划、加强领导、精心筹备,为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筑牢思想基础。
二、周密安排部署,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宣教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安全生产执法自查活动、《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活动等各项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 一) 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活动。
各单位要以《国家安全生产首席专家石少华-新安全生产法精读》、《新安全生产法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图解》等学习内容开展培训活动。深刻领会《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具体条款内涵,全面提高基层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全处广大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当前我处工程建设任务重、时间紧,处属各基层单位可将学习培训资料通过QQ、微信等平台进行推送,由干部职工先自学,今后组织集中学习培训。
(二)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
各单位和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开展好《安全生产法》 的宣传工作。利用宣传展板、板报、海报、宣传单等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通过管理处网站开展线上宣传教育活动,将安全生产经验和先进典型进行推送和展示,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及成果,推送《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利用短信、QQ、微信等平台推送《安全生产法》普法小视频、文字、图像等开展普法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 三) 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
采取设立咨询台、张贴海报与展板、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读物等方式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向群众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科普常识,传播安全生产理念和行为规范。
( 四) 开展《安全生产法》警示专题教育活动。
通过播放《致命的有限空间》、《责任》、《隐患直击》等事故警示教育片,学习警示教育材料,以案说法,解读事故和案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
(五)开展《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
由安全监督科组织开展全处《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
三、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基础在学,关键在用。各单位要通过宣传《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善用法律思维,在实际工作中守法用法,提升全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 一) 进一步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 谁主管谁负责” 的要求,严格落实各科室监管职责和基层单位主体责任。
( 二)加大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力度。
各单位要强化重点地区、重要部位、关键环节以及
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的安全管理,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风险高、隐患多的工程,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紧盯可能造成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 三) 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安全风险大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全面彻底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强化《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整体谋划,既要全面宣传,每年又要结合工作实际有所侧重,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法》宣传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对活动中的亮点进行宣传和报道,对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并于12 月15 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活动开展图像(含QQ、微信平台推送信息截图)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报送安全监督科。
联 系 人:刘元虎
联系电话:0838-2502420
电子邮箱:gak2420@163.com
附件:《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2017年12月7日
附件1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
| 项目 |
数量 |
备注 |
| 开展现场宣传 |
场次,参加活动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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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发宣传品 |
种,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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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普法宣传 |
场次,参加培训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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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知识竞赛 |
参赛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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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作展板 |
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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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报刊杂志、网站设置专栏,刊发专题文章 |
设置专栏个,刊发专题文章篇。 |
|
| 在微信、微博平台发布普法信息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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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曝光违法典型案例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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