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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转发《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liuyuanhu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12-21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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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二处[2017]206]号


处属各单位、在建项目部:

   为了规范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岁末年初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水利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7〕1883 号)、水利部印发了« 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水明发〔2017〕33 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 (水安监〔2017〕409 号) ,现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和“底线意识”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三个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落实都管局“十个坚持”行动方案,确保我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开展好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单位要结合我处正在开展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 以及近期下发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文件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重点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情况,以在建工程项目为重点,加强对高处坠落、坍塌、滑坡、岩爆、淹溺、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做好隧洞通风、散烟、临时支护和高边坡固壁等安全措施,强化施工场地交通安全以及雷管炸药和油库等危险品管理。坚决防范抢工期、赶进度造成的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和整治水利行业电气设备采购和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特别关注办公、机关院区、高层建筑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要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教训,强化公务用车管理,深入开展用车安全隐患排查,落实车辆维护保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和管理。


各单位要根据《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组织一次重大隐患排查,于20171231日前将检查情况上报安监科。结合自身实际对事故隐患进行科学合理判定,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注意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实现和预案“五落实” ,检查要全程作好记录,留下文字材料以备查。


    三、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及时对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生产设施设备及环境异常或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向本单位相关岗位人员及可能受影响的周边单位和人员发出预警,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做好自救互救准备, 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演练工作。确保发生事故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深入开展对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生产人员、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新职工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水利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附件:


1、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upload/file/20171221/20171221102973477347.docx


2、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的意见。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二处


2017 年 12 月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