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二处>>通知公告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红旗分干渠项目部:
据消息,2017年9月24日绵竹市绵远镇,发生一起居民搭建屋顶彩钢棚过程中触电事故,2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警示我们用电安全隐患猛于虎,为吸取该事故的教训,确保我处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现就进一步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用电意识
1、各单位要以近几年发生的典型电气火灾安全事故、用电安全事故为警示教育材料,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深刻认识到违章用电、不安全用电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安全用电意识。
2、各单位要利用各类会议,单位内部QQ、微信等工作交流信息平台,加强对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安全用电的技能和水平。
二、认真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上避免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认真组织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各电站要对输电线路进行排查,对易引发雷击、触电安全事故的高大树木及时进行修剪或砍伐;对输电线路附近违反电力法律法规及安全规范的易引发雷击、触电安全事故的建筑物,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并跟进隐患消除进度,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各渠道管理站、红旗分干渠项目部要对拥有产权(管理)的输用电线路进行排查,对易引发雷击、触电安全事故的高大树木及时进行修剪或砍伐;对输用电线路附近违反电力法律法规及安全规范的易引发雷击、触电安全事故的建筑物,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并跟进隐患消除进度,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2、各单位要对生产场所、办公场所进行排查。排查重点: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是否超荷载使用大功率电器;是否使用“三无”电气;电脑、空调、饮水机等电器设备长时间无人是否及时关闭并拔掉电源;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线路;用电设备、用电系统是否定期检查、养护,老旧设备是否及时更换等。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消除,如本单位无力整改的,提出整改建议、意见,并书面报安监科。
三、建立完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用电责任制度,并结合实际进一步进行修订完善,并做到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分场所上墙,同时明确落实安全用电责任人。请各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用电责任制度、安全用电责任人名单,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报安监科备案。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的通知/upload/file/20170927/20170927150220542054.docx
安全监督科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