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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二管理处石垭枢纽至猴儿坡泄洪渠道疏浚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5-13 19:01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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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二管理处拟对石垭枢纽至猴儿坡泄洪渠道疏浚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二管理处石垭枢纽至猴儿坡泄洪渠道疏浚项目
    二、控制价:人民币96097.45元(大写:玖万陆仟零玖拾柒元肆角伍分)。
    三、采购内容:对人民渠七期干渠石垭枢纽至猴儿坡泄洪渠道进行疏浚
    凡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对谈判内容进行响应的,必须制作响应文件,并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施工类、水利水电工程类、工程服务类、土石方工程类”中至少一项。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报价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上报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五、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其提供的咨询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5日。
    谈判文件领取方式:现场获取。
    谈判文件领取地点:中江县御马街38号2-3室
    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数据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扫描件(已经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谈判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10时(北京时间)。
    地点:中江县御马街38号2-3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公告中约定的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谈判地点: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二管理处中江水利管理站(中江县御马街38号3楼会议室)。
    九、公告发布:在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官网   (http://101.207.130.194:8002/rmqec.dhtml)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御马街38号
    联系人:邓先生 1399020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