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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公室(审计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1-25 10:25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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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公室职能职责 
  按照中共四川省水利厅党组关于印发加强厅直系统纪检组织建设推进"三转"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川水党[2017]78号)的要求,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责。 
  1.纪委办作为纪委的日常办事机构,执行纪委会决定。 
  2.开展反腐倡廉、党纪政纪教育。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 
  3.承办纪委会议,做好会议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4.参与行业监督,了解党的纪律和各项规定在单位的执行情况,检查全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检查行风政风建设落实情况。 
  5.调查违纪事件,承办违纪案件。 
  6.处理纪检监察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涉及本单位管辖干部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和线索,以及信访举报和线索处置情况应报上一级纪检组织备案。 
  7.协助人事科参与干部考察,协助纪委书记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8.完成上级部门和处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审计科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单位有关规章制度,依据审计法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审计规范和管理办法等。 
  2.根据单位经营计划、经营目标以及年度工作重点、审计资源等具体情况,确定内部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3.对基层渠道管理站、电站及相关单位经营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以下审计监督和审计评价: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发展战略、经营决策、规章制度情况; 
   (2)财务状况、财务收支及有关经营活动; 
   (3)工程管理、合同管理、物资采购及招投标情况; 
   (4)单位对外投资、借款、担保情况; 
   (5)单位经营管理和效益情况,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6)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情况; 
   (7)对每个基层单位审计结束时,应与被审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现场交流,提出审计意见及相关建议。对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 
   (8)根据审计记录、审计证据,编制审计报告,并提出书面审计意见或建议。 
  5.按审计法规定对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离任审计。 
  6.接受处领导和信访、纪检等相关部门委托,对各种经济活动和工程建设进行专项内部审计。 
  7.单位领导安排和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其他审计事项。 
  8监督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的相关情况。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