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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职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处工会组织的日常工作。
2、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管理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动员和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理解、全面履行工会“参与、维护、建设、教育”四项职能。
3、加强调查研究,反映职工意见和建议,参与单位内部事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单位内部事务公开,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4、动员组织职工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竞赛。
5、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单位文化建设。
6、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组织职工参加疗养、休养及健康体检,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促进和谐单位建设。
7、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健全工会民主制度,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加强对专 ( 兼)职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8、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负责工会经费的解缴。
9、指导各分工会、工会小组的工会工作。
10、按《人二处职工互助会章程》办理职工互助会日常事务。
11、做好同其他科室的配合,完成管理处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