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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通济堰管理处拟主要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办监督函【2019】1486号)对本单位所辖1个小二型水库,4个管理站开展《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咨询服务概况:
(一)咨询服务内容: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通济堰管理处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技术咨询服务。
(二)完成时间:2022年9月30日前。
(三)成果要求:分别形成1个小二型水库,4个管理站共5个《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报告》,汇总编制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通济堰管理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二、报名须知及比选方式
(一)报名须知:
满足以下条件的被邀请人是合格的比选人,可以参加本次比选:
1.比选人须为独立法人。
2.比选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3.比选人应遵守相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4.比选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在任何时候发现比选人提交的应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比选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如双方已签定合同的,比选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比选人的责任。
6.比选人在比选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比选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7.比选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比选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方或者其他比选人的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报价,其参与资格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三、公告方式:在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通济堰管理处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告
四、比选方式:本次比选采取综合性比选合理低价的方式,由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通济堰管理处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技术咨询服务比选小组择优选定合作伙伴。
五、本次比选以人民币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5.0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六、比选保证金
本咨询服务不需要提供比选保证金。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报价人应承担其报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比选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七、资格审查
比选人递交报价文件时还应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单位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八、递交方式:因新冠疫情影响,递交报价文件以寄件方式。
(一)寄件地点: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紫薇路107号通济堰管理处机关办公楼301室 ;
(二)单位名称: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通济堰管理处 ;
(三)收件人:唐敏 ;
(四)联系电话:15983328747 。
九、时间要求
被邀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10时前,以邮戳或下单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文件不予接受。
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通济堰管理处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