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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草拟本灌区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开展水利发展研究。
2、负责草拟灌区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3、开展中心委托的灌区规划编制,组织开展方案初审,按规定上报组织专家审查。
4、负责灌区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开展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可研、初设的编制及审查上报、项目招标及建设管理,组织开展工程结算、档案收集整理、工程验收等工作。
5、 负责与中心有关处室的沟通联系,开展灌区工程建设基础资料的收集,提出灌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建议计划及上报工作。
6、开展灌区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涉水建设项目合规性初审及上报工作;指导灌区水利建设项目评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