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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
关于印发《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内设机构和处管单位职能职责》的通知
处属各站、各处管单位、处机关各科室:
经处长办公会审定,现将《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内设机构和处管单位职能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
2017年8月28日
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
内设机构和处管单位职能职责
一、处机关
(一)办公室
1、负责我处行政公文的处理工作。
2、负责我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综合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3、负责处行政会议的会务工作,对会议决议进行督察督办。
4、负责我处印章、介绍信、公函的管理工作。
5、负责信访、保密工作。
6、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8、负责绩效目标管理相关工作。
9、负责我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以及上级检查等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10、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络工作。
11、参与我处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媒体的管理维护工作。
12、负责公务接待、对外联系接洽等工作。
13、负责处机关会议室、食堂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处机关车辆管理工作。
15、负责处机关的房屋、家俱、机电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16、负责处机关的卫生保洁、绿化、美化等工作。
17、参与处机关的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恐、维稳、应急等工作。
18、承办处党政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
1、负责协助党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2、负责督促检查党委各项决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3、负责党委各类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及落实工作,承办处领导班子“四好”活动的日常工作。
4、负责党委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印发和党委日常文书处理、党报党刊资料征订发放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各党支部搞好政治学习和党的宣传报道。
6、负责指导各党支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7、负责全处党员党籍管理、发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管理、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党内统计年报和党委印信管理工作。
8、负责全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好文明创建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检查及资料上报相关工作。负责各党支部和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9、监督、检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
10、负责单位稳定及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11、负责承办处政研小组、处文明办日常工作。
12、搞好创先争优活动,负责支部和党员的评优、表彰工作。
13、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14、承办处党政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人事科
1、负责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和编制工作。
2、负责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年度考核、职务职称的聘任、晋升、晋级等工作。
4、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人员招聘、辞聘、返聘、退休、死亡等手续的办理工作。
6、负责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险办理工作。
7、负责劳动纪律检查,办理请销假手续。
8、负责工资调整相关工作。
9、负责涉及人事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10、负责有关评优、表彰工作。
11、负责人事统计工作。
12、负责绩效工资核算工作。
13、承办处党政交办的相关工作。
(四)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1、看望、慰问、关心离退休同志,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向离退休同志宣传、贯彻、落实管理处的方针、政策,了解、反馈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离退休人员参与管理处各项民主选举和推荐工作。
3、组织离退休同志开展有益身心健康、内容丰富、积极向上的集体活动。
4、负责办理退休人员的社保入保和终止手续。
5、承办处党政交办的相关工作。
(五)财务与审计科
1、负责全处资金的核算和监督工作。
2、负责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和决算。管理各项资金、做好财务分析,提出经营管理建议。
3、负责制定年度财务计划,检查和督促各种计划的执行情况。
4、负责财务统计工作。
5、负责全处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基建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6、负责日常各项费用开支的审核报销工作。
7、负责制定内设机构和处管单位年度经济考核指标并进行年终考核。
8、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9、参与对内对外各项经济合同的签订,配合催收工农业水费和其他各项收入。
10、负责全处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11、负责对财经法纪、政府采购、重大经济合同等经济活动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和指导把关。
12、负责对处属各站、各处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13、负责全处的财务检查、内部审计工作。
14、负责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15、承办处党政交办的相关工作。
(六)工程管理科
1、负责全处水利工程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工程管理的各种制度、规程,检查各站执行情况。负责工程的建卡和重点工程的建档工作,并做好工程统计。
2、负责全处专项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包括:报批立项、招投标、项目实施、现场监管、验收等系列工作。编写工程管理方面的综合性技术总结。
3、负责岁修计划的编制、过程监管、检查验收工作。
4、负责全处防汛抢险工作。编制全处的度汛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审查各站度汛方案及应急抢险预案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修正渠道的特征流量和保证水位。
5、牵头进行全处涉水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制定涉水建设项目工作细则和流程,负责工程占用补偿费的收取工作。
6、负责河渠综合规划的编制、水土资源的综合利用、河渠绿化及水土保持工作。
7、规划并统筹安排实施全处管理站、点升级改造建设工作。
8、承办处党政交办的相关工作。
(七)供水管理科
1、负责编制灌区水资源规划和用水计划,合理调配水量;制定和收集灌区的供用水进度;指导、检查、督促处属各站供水工作。
2、负责对干渠、支渠、分水洞引、供水资料的分析整编工作;抽查、校测各主要测站的水位流量关系;施测渠道输水损失、流程时间、渠道水有效利用系数及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建立各渠道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修正警戒水位。
3、负责汇审全灌区水文、气象资料。指导、检查、督促各站水文、气象工作。
4、负责供水合同的签订,牵头水费收取工作。
5、负责灌区节约用水工作,推行先进的节水技术和办法。
6、负责各级防汛责任制的落实与防汛水量调度工作。负责汛情、水情、险情的收集、传递和资料整理。
7、负责元通水文站的管理工作。
8、承办处党政交办的相关工作。
(八)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室
1、负责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2、负责水利科技新技术引进、推广和应用;
3、负责全处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4、负责论文征集、评比和学术交流活动;
5、负责办理因公出国(境)报批等事项;
6、负责处机关信息化设备、设施、会议视频系统、网站的统一管理、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7、承办处党政交办的相关工作。
(九)综合经营科
1、拟定全处综合经营计划,审定基层站综合经营计划,指导全处创收增收工作。
2、负责全处综合经营项目发展的前期论证和调研工作。
3、负责对处管电站进行检查、督促、协调、服务和考核,制定电力生产各项指标并完成考核任务。
4、负责指导外江处检修安装队业务工作,参与电站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5、负责对电站生产计划进行指导,牵头处管电站的电量计划、电价调升工作。
6、负责编报处管电站经营统计报表并分析研究。
7、参与处管电站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8、负责对处管电站自供区进行监督、检查。
9、组织和协助处管电站各种技术培训。
10、承办处党政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河湖保护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宣传发动,参与制定外江灌区河湖治理保护规划,协调落实“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
3、为外江灌区水域及其岸线、河口、防洪工程和闸点工程的保护和治理提供服务保障。
4、做好外江灌区河湖管理的统筹、督导、协调工作。
5、承担厅河湖管理处和处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水政科(水利综合监察大队)
1、负责做好水法规的宣传工作。
2、负责水行政执法工作,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3、负责水资源费征收解缴工作。
4、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工作。配合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做好水质监察整治工作、配合地方政府搞好河渠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水政监察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6、负责水政执法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7、参与涉水建设项目审查、监管工作。
8、承办处党政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二)安全监督科
1、加强对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的宣传;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工作档案的建立。
2、督促处安办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3、监督处属各站和各处管单位生产经营安全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推广安全技术应用。
4、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特种设备的检测合格情况。
5、监督检查处属各站和各处管单位生产经营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6、监督检查处属各站和各处管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危害职业卫生安全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及时按“四不放过”、“五落实”责令其整改,并复查。
7、组织开展全处综合性安全检查及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8、参与和配合地方安监部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督促事故处理的落实,跟踪督办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9、配合地方安监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处机关内部保卫工作,指导、督促处属各站内部保卫工作。
11、承办处党政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三)处工会
1、负责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监督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
2、负责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及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3、负责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以及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落实工作。
4、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单位的各项建设,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5、配合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6、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协同相关部门抓好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职工文化教育。负责组织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7、协助和督促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对困难职工开展帮扶。
8、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9、负责女职工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10、负责工会经费及财产的管理工作。
11、承办处党政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四)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
1、负责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在处基建项目和其它重大建设项目中,负责项目前期参建单位招标及合同签订、开工手续办理,建设过程指导监督,牵头组织建设程序管理、系列验收、结算审计、竣工验收申请、后评价等工作。
2、主要负责的建设项目如下 :
(1)灌区节水改造、水毁修复、病险水闸整治、中小河流治理、电站增效扩容等基本建设项目;
(2)处对外投资建设项目;
(3)重大涉水建设项目。
3、负责基本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收取工作。
4、承办处党政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五)建设项目储备办公室(四川省都江堰勘测设计院四分院)
负责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报批审查,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对外积极争取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外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现代化灌区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
2、外江管理处维修养护项目、电站增效扩容项目及各种涉水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
3、灌区灾损修复、病险整治工程的勘察设计;
4、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的勘察设计;
5、对外承接水利水电工程的勘察设计;
6、承办处党政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处属水利管理站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厅、管理处关于水利建设、管理、改革和水行政执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守管理处各项规章制度。
2、抓好基层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实行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全站职工队伍的建设,抓好全站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等工作。
4、负责本站范围内的水利和信息化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本站范围内的水文、气象观测,资料整编。校测各测站的水位流量关系。
6、严格调配水量,推广科学用水、节约用水,推行先进的用水制度。
7、负责本站范围内供水项目水费的收取。
8、负责全站岁修、维修养护及其他专项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站岁修投劳折资款的收取。参与本站范围的基建项目周边协调。
9、负责编制全站度汛预案和应急抢险预案,负责防汛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汛情、水情、险情的收集、传递和资料整理。
10、负责管理范围内的资源管理和收费工作。及时制止乱挖乱采乱建以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等妨碍行洪的活动。
11、负责本站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执行治安消防各项措施和责任制,定期进行治安、消防检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12、负责本站管辖的闸点、干渠绿化工作、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站管护范围内水质监管、河渠环境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
13、承办处党政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处管电站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厅、管理处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守管理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运行、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输、变电设施、防汛设备的正常运行。
3、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处下达的经营指标。
4、负责电站公文的收、发、内部传阅及归档工作。
5、制定和实施职工技术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6、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