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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
深入开展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方案》的通知
处属各站、各处管单位、处机关各科室:
现将《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深入开展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
2018年9月14日
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
深入开展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开展好外江灌区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具体工作部署,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工作目标,在省水利厅的统一领导下,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针对当前涉水领域黑恶势力的新动向,坚持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过程监管结合起来,科学谋划、周密实施,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保障水利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朱泽华任组长,欧阳新、张林、罗巍、李伟、蔡显宏、师红萍、潘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政科,办公室主任由张伟担任,具体负责协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办公室成员为处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处属各站站长、各处管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2018年,广泛动员,营造打击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全面开展线索排查,建立台账,对账盘点,确保依法处理;2019年,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集中攻坚,全面梳理涉水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规范、及时打击黑恶犯罪的机制;2020年,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基础职能部门组织力、战斗力明显提升,水利系统监管有效加强,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四、工作重点
根据中央及省委“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按照省水利厅“工作重点聚焦到涉水领域治乱”的指示精神,灌区重点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乱设排污口、违反规定取用水、非法侵占水利工程、违规建设等各类乱象。一旦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按规定程序举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站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水利厅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水利厅的具体部署上来,结合水利行业特点,积极主动参与专项斗争工作。通过在河道、干渠和水利工程上张贴标语、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认真摸排线索,奠定打击基础。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此项工作的重要基础。对侵占水利工程、阻扰工程施工、私自扒口取水、破坏水利设施设备、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现象,及时移交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
(三)把握打击重点,依法推进落实。要精准聚焦、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涉水黑恶势力,特别是非法盗采砂石、破坏水利工程、阻扰水利工程施工、暴力抗法、盗窃水利设施设备、干扰水行政执法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四)加强督导检查,增强主体责任。各站主要领导要加强对本辖区扫黑除恶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各站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各站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要统筹整合各方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为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三)充分发动群众,加强舆论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水利厅关于深入推进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措施和成效及时传递给群众,深入发动广大职工和灌区群众积极参与,加强舆论引导,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四)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各站要建立好信息报送、工作台账等制度。处属各站请于每月15日将排查情况报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8-82275145、028-82272103
举报信箱:djywjgl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