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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站、各处管单位、处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我处2017年春节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春节假期将从1月27日开始,至2月2日结束,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二、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措施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治安、消防、防盗、车辆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开展节前安全自查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重点领域、重要设施和重点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在建工程、城镇供水水源地、涉水事件高发地以及电站生产车间),及时掌握所监管范围和本单位影响安全生产稳定的情况。对查出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加强职工特别是重点岗位职工的安全管理和教育。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认真做好值班安排,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处机关、站机关和各闸点都要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问题或紧急情况,要快速响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要及时组织协调,妥善处置。
(四)加强廉政建设,遵守各项纪律
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厅党组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本着文明、健康、节俭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确保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文明节俭的节日。
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