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外江管理处>>综合信息>>处内信息
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为扎实做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5月12日上午,外江管理处召开《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学习会进行集中学习讨论,确保该法律全面有效实施。处长朱泽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朱泽华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了解读,并深入阐述了《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具体法律条文。会议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强化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顶层设计,夯实了良法善治的制度基石,《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颁布也是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工作。
会议强调,全处干部职工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和重大作用,准确理解其核心要义。要深刻把握其具体要求,树牢法治思维,结合外江灌区工作实际,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指导,努力把法律条规变成水利工作中的生动实践,为乡村全面振兴打造良好水环境,更加优质高效的为灌区服务。
会议要求,一是各单位(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普法任务,积极组织职工深入学习讨论《乡村振兴促进法》,紧密结合我处职责和工作实际,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将《乡村振兴促进法》列入处党委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三是要丰富宣传方式,放大法治音量,利用处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渠道,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宣传,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会议还通报了外江管理处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建处70周年系列活动相关事宜,并对下一步的防汛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当前防汛工作,抓好防汛值班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全力打好防汛减灾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家处领导,处属各站、各处管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办公室 李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