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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标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代扣工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5-07-09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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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至今,近10年来,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一直未做调整,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

   截至6月30日,我处已完成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降低绩效工资以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代扣工作。并于7月1日兑现了新的工资标准并补发了净增资部分。
   这项政策的实施,突出优化工资结构,着眼于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有利于促进形成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新机制,促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好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人教科 蒋敬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