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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派员参加精神文明建设业务知识培训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4-11-24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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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2日至13日,四川省直机关工委举办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训班在四川日报新闻培训中心开班,我处派员参加了培训。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本次培训传达了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会议精神,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测评细则(2013版)》和申报、复查、验收程序,一批获得省级或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的单位进行了创建工作经验交流,省直工委领导就如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做了重要讲话。

        新修订的《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测评细则(2013版)》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的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制订,设置了六个一级指标和一个特色指标,分别是组织领导好、思想建设好、生产工作好、社会新风好、文化建设好、示范带头好和特色指标,共细化为35个二级指标,满分为100分。数据采集主要使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三种方法。细则同时指出,申报前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单位:主要领导严重违纪和违法;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单位员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通过本次培训,参训人员增长了创建业务知识,开阔了工作视野,认识到了我处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将为加强我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陈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