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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6日,外江管理处安全监督科分别对岩堰电站、梅花电站和外江一站进行了春节前的安全督导检查工作,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并组织召开了相关会议。
会上,安全监督科科长郑祥首先传达和学习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风险防范专项工作的通知》以及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并提出要求:一、加强安全思想认识。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到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只有认识到位,才能杜绝“三违”作业,克服麻痹心理和侥幸心态。二、加强安全责任落实。本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部门和人员要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按照“一岗双责”和责任书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职责。三、加强隐患排查。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源。加强隐患排查,根本上就是要从这三方面开展严、细、实的工作,排除人的不安全行为、规范物的不安全状态、完善管理上的缺陷。四、加强整改措施。其一要针对某一时期、某一部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有的放矢,补弱固强;其二要针对事故隐患,查找事故根源,从源头治理;其三发现事故隐患要举一反三,强根固本。
最后,安全监督科强调,岁末是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峰期,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排布置好各项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安监科 张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