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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携共进,开启外江灌区水利保护新格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7-07 21:45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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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完善都江堰灌区检察公益诉讼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外江灌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构建河长制+检察公益诉讼+行政监管+灌区管理”的水利保护机制合力守护外江灌区一泓清水,7月7日外江灌区检察公益诉讼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外江管理处举行。

 

外江管理处与灌区内的新津区、都江堰市、崇州市、邛崃市、大邑县的人民检察院、河长办10家单位共同签订《水利保护公益诉讼合作协议》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既是外江管理处自都江堰灌区“一体化”改革以来,在落实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强化水利法治管理,以法治构筑水安全屏障的一次积极实践实现跨域协同,携手推进河湖治理,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重要探索;是服务都江堰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灌区榜样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

 

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副主任陈曜在讲话中指出,检察公益诉讼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法治手段,外江管理处要与灌区辖区内各检察院、河长办,以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案情通报等协作方式为基础,加强在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河湖、岸线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协作,着力构建“河长制+检察公益诉讼+行政监管+灌区管理”的水利保护新格局,以法治筑牢水安全屏障。

 

下一步,外江管理处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3226”总体工作思路,以灌区榜样建设为契机,继续深化灌区各单位的密切协作大力推进信息共享线索互移、案件提前介入、联合巡河、联席会议等机制,进一步推动公益诉讼合作协议在外江灌区的落地落实以实际行动保障灌区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安全,为全面推动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贡献外江力量!

签字仪式后,各区市县人民检察院、河长办还参观了外江管理处指挥分中心,详细了解了外江灌区水工程、水资源、水管理和水安全等水利智慧系统工作情况。

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陈曜,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张珏琼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外江管理处党委书记、处长李增永及班子成员,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水利保护处、各区市县人民检察院、河长办相关负责人参加本次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