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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完善都江堰灌区检察公益诉讼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外江灌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构建“河长制+检察公益诉讼+行政监管+灌区管理”的水利保护机制,合力守护外江灌区一泓清水,7月7日外江灌区检察公益诉讼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外江管理处举行。
外江管理处与灌区内的新津区、都江堰市、崇州市、邛崃市、大邑县的人民检察院、河长办共10家单位共同签订《水利保护公益诉讼合作协议》。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既是外江管理处自都江堰灌区“一体化”改革以来,在落实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强化水利法治管理,以法治构筑水安全屏障的一次积极实践;也是实现跨域协同,携手推进河湖治理,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重要探索;更是服务都江堰“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灌区榜样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
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副主任陈曜在讲话中指出,检察公益诉讼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法治手段,外江管理处要与灌区辖区内各检察院、河长办,以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案情通报等协作方式为基础,加强在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河湖、岸线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协作,着力构建“河长制+检察公益诉讼+行政监管+灌区管理”的水利保护新格局,以法治筑牢水安全屏障。
下一步,外江管理处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3226”总体工作思路,以灌区榜样建设为契机,继续深化与灌区各单位的密切协作,大力推进信息共享、线索互移、案件提前介入、联合巡河、联席会议等机制,进一步推动公益诉讼合作协议在外江灌区的落地落实,以实际行动保障灌区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安全,为全面推动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贡献外江力量!
签字仪式后,各区市县人民检察院、河长办还参观了外江管理处指挥分中心,详细了解了外江灌区水工程、水资源、水管理和水安全等水利智慧系统工作情况。
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陈曜,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张珏琼,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外江管理处党委书记、处长李增永及班子成员,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水利保护处、各区市县人民检察院、河长办相关负责人参加本次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