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外江管理处>>政策法规>>财务管理
外江发〔2014〕169号
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关于印发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处属各电站:
为了强化会计电算化工作内部制约机制,增强会计信息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 电算化会计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
1、电算主管:负责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和会计业务的运行工作,负责对操作人员的权限划分。权限的划分应本着有利“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原则进行。负责电算化会计核算系统的建立,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组织协调与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行操作,监督检查系统操作员、记账员、资料管理员的工作。
2、软件操作员: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
3、审核记账员: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对打印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
4、系统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系统数据的备份,负责存档数据U盘、移动硬盘,程序盘、系统盘的保管,负责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档案的装订、封存、保管。
二、 电算操作人员职责权限
1、有权拒绝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及其它资料录入计算机。
2、有权将计算机判断有错的会计凭证退回原传递者。
3、有权制止任何人不经操作人员同意,擅自动用会计记账专用机,随意调用会计信息资料。
4、有权制止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破坏会计信息完整、准确的行为。
5、无权擅自更改己投入运行的会计核算程序,无权将口令泄露他人或请人代替输入和做其他操作工作。
6、填制或录入会计凭证的人员,不得修改己经审核的会计凭证及己录入计算机和经计算机生成的会计信息。当出现错误操作,造成记账错误时,可由录入人员制出更正凭证,由审核员审核后,重新登记账簿。
7、不得操作运行自编或系统以外的会计核算程序进行核算。
三、 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上机操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权限操作,对操作密码要严格保密并定期更换,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2、为明确责任,各操作人员均不得借用他人密码进入系统,进行任何操作工作。
3、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不准登记机内账簿。
4、操作人员停止操作,应执行相应指令退出会计软件。
四、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1、保证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设备整洁,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禁止对数据和软件进行非法修改和删除。
3、对存储介质介质(U盘、移动硬盘)存放的数据,至少要保存双备份。
4、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对通用会计软件进行升级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要经专业人员审核和处领导审批,并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监督。
5、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要及时进行排除,必要时与厂商联系维修,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同时操作人员要做好故障记录,包括故障发生时间、故障现象、故障原因等。
五、 预防计算机病毒的要求
1、必须保证软件运行环境干净无病毒,并且要做到专机专用,专盘专用。
2、对安装有财务软件的计算机,必须定期进行病毒检测,以确保财务软件的安全。
3、对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备份。
4、禁止在运行财会核算系统的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U盘等存储介质。
5、一旦发现系统遭受病毒侵袭,应立即停止操作,保存数据,退出软件,并进行杀毒处理。
六、 安全和保密制度
1、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防尘、防盗、防虫蛀、防霉烂和防鼠咬等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地点。
2、采用存储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存储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3、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各种会计资料包括打印的会计资料以及存储会计资料的磁盘、U盘、移动硬盘、计算机设备等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单位。
5、经领导同意借阅的会计资料,应该履行借阅手续,经手人必须签字记录。存放在磁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病毒,防止感染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