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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4-11-06 10:3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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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江函〔2014〕161号

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的内容:专项资金是指国家和上级拨付给本单位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等。

二、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专人管理。凡属国家或上级拨付的各项专项资金一律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或改变用途性质。财会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三、资金使用审批: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由处长亲自审批支出项目,由班子集体决定使用方向和数额。如果上级指定使用的必须按要求使用。

四、专项资金的支付:专项资金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之后方可支付,支付程序参照《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拨付手续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