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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关于落实带薪年休假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6-01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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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

  关于落实带薪年休假的通知

 

处属各站、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0〕28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严格执行省纪委等六部门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规定的通知》(川水函〔2012〕2510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落实年休假制度》,为维护工作人员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落实好职工带薪年休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休假

工作人员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工作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实行年休假计划申报制度

各科(室)、站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地安排职工休假,既要保证职工休假的权益又应确保工作正常运行。各科(室)、站负责人休假期间应明确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各科(室)、站领导应错开休假时间。

各科(室)、站在每年1月底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制定年休假计划,报人事科备案。其中,各科(室)、站负责人的休假计划由分管(联系)处领导审批后报人事科备案。

处班子成员的年度休假计划由个人申报、班子会统筹协调制定我处党政负责人的年度休假计划报分管厅领导审批,厅人事处备案;其他处级领导干部的年度休假计划,由处长审批,人事科备案。

9月底前,各科(室)、站要检查休假计划落实情况,对于因工作原因未能按计划休假的工作人员,尽量在最后一个季度安排落实休假。每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原则上不安排休年休假。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当年休假的,可在次年安排补休或按规定领取未休年休假报酬。

年休假的请销假办理按照《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关于请销假制度的规定》(外江函〔2012〕137号)执行。领导干部在休假期间离开灌区的,按规定外出报告。

三、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规定和纪律要求

各科(室)、站应统筹安排工作人员年休假,做到应休尽休。

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休满的极少数人员,在12月31日前各科(室)、站统计未休天数,书面详细说明未休原因,提出次年补休或领取未休年休假报酬意愿,经分管(联系)处领导签字审阅后,再报处长审核。经审核后的未休年休假情况说明材料作为次年补休或领取未休年休假报酬的依据。人事科根据审核材料计算出未休年休假报酬,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提交处班子会审定后发放。

单位已安排休假,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不得发放未休年休假报酬,也不得次年补休。

在休假期间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休假期间要保持通信畅通,确保有急事能及时赶回。

四、严格监督管理

)、站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严格加班和补休管理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处理临时、应急、突发事件而进行的工作称为加班,给予相应时间补休。加班后应填写《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加班审核表》,随当月《考勤统计表》一同报人事科备案。人事科将每月加班情况予以公示。

处班子成员和科(室)、站负责人加班和补休分别由处长审核和批;其他人员加班和补休半天的分别由)、站负责人审核和审批,加班和补休一天的分别由分管(联系)处领导审核和审批,加班和补休一天以上的分别由处长审核和审批。全年累计超过5天的补休由处长审批。

处纪委办、人事科、财务科按规定对科(室)、站执行年休假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将予以纠正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水利厅落实年休假制度》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水利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度休假计划表

2.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职工年度休假计划表

3.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加班审批表

 

 

                 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

                    2018年9月18日

 

附件1

水利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年度休假计划表

                          年度    

姓名

参加工作

时间

应休年休假天数

计划休假时间

(总计不超过三个时段)













































分管厅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

 

附件2

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职工年度休假计划表

                        年度     

 

姓名

参加工作

时间

应休年休假天数

计划休假时间

(总计不超过三个时段)

















































领导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

 

 

附件3 

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加班审核表

 

姓名


单位


加班事由


加班时间和时长


所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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