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科(水利综合监察大队)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1-25 14:57 打印
1、负责做好水法规的宣传工作。
2、负责水行政执法工作,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3、负责水资源费征收解缴工作。
4、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工作。配合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做好水质监察整治工作、配合地方政府搞好河渠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水政监察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6、负责水政执法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7、参与涉水建设项目审查、监管工作。
8、承办处党政交办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