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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渠灌区二○○九年防洪度汛预案
为了确保灌区2009年安全度汛,我处特制定以下防洪、度汛、抢险预案:
一、防洪组织及经费
1、处站根据上级要求,已调整加强了防洪领导小组,加强对防洪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同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防汛工作的有关通知,增强汛期防范意识。
2、处防洪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灌区重点枢纽及渠段进行认真的汛前及汛期检查,内容包括启闭设备备用电源、通讯设施、值班人员安排、渠道巡查人员安排、病险隐患渠段专人值守安排以及抢险物资准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处理。
3、处安排防洪专用资金六十万元,以供防洪物资、器材等的准备以及抢险急用,如出现重大灾情,还将及时增加经费。
4、凡有挡水运行的水闸,均安装水位报警器。
5、防洪办公室及供水经营管理科水情室,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制,及时传递灌区水情、雨情、险情及灾情。
二、汛期水量控制及调度
1、江安河系
春灌期间江安河进口最大流量不得超过70.0m3/s,春灌结束后控制在55.0 m3/s以内。
青龙嘴备战渠春灌结束后最大流量不超过15.0 m3/s。牧马山干渠进口春灌期间最大流量不超过10.0 m3/s,春灌结束后输水期间控制在8.0 m3/s以内运行。
2、走马河系
徐堰河进口最大流量不得超过65.0 m3/s,余水进聚源走马河,沱江河进口最大不超过22.0 m3/s,余水进清水河。
石堤堰府河进口春灌期间最大流量不超过120.0 m3/s,春灌结束后控制在100.0 m3/s以内运行,余水进毗河。若区间洪水使石堤堰府河进水闸后水位达537.33米,或使总干渠进水闸前府河水位达517.47米时,则及时关闭石堤堰府河进水闸,上游来水全部从毗河排走,以确保成都市的防洪安全。若毗河泄水量较大时,由处防办通知省、市防办及都管局防办,并请省、市防洪办公室迅速转告毗河沿河县(区)。
3、总干渠系
总干渠系地处丘陵,且病、险隐患特别多,是我处年年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这条渠系的工程安全,供水科及渠首站将全天24小时监控总干渠进口及沿渠各重点断面的水情。春灌期间总干渠进口最大流量不超过75.0 m3/s;北干渠进口不超过12.0 m3/s ;东干渠进口不超过14.0 m3/s;老南干渠进口不超过12.0 m3/s;新南干渠进口不超过34.0 m3/s;眉彭干渠进口不超过12.0 m3/s。春灌结束后总干渠进口流量控制在70.0 m3/s以内运行,遇大雨天气控制在60.0 m3/s内运行,遇暴雨天气则控制在50.0 m3/s内运行;总干渠雷打店大填方段最高水位不超过3.0米;北干渠进口控制在5.0 m3/s 以内运行;东干渠进口控制在8 m3/s以内运行;老南干渠进口控制在5 m3/s以内运行;新南干进口控制在30.0 m3/s以内运行;若遇区间洪水使总干渠流量超负荷,则及时开启各分干渠分流或沿渠泄水闸泄洪,以确保干渠工程之安全。
三、水闸运行及管理
灌区干渠上的节制闸、分水闸由处供水经营管理科统一调度,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开闸放水或下闸堵水。特殊情况下需及时开闸、关闸、加水或减水,水闸运行人员必须认真作好运行记录,并及时将运行情况报告处供水经营管理科或处防洪办公室。各管理站应加强所管干渠上的大闸管理,汛期必须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四、抢险
1、灌区内不论何处一旦出现险情或灾情,必须做到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第一责任人赶到第一现场。
2、及时研究决定抢险或抢险措施,并尽快实施,使洪灾损失降到最低,对输水运行的损失降到最小。
3、配合地方政府,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