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利用、保护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 贯彻执行水利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草拟都江堰灌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协助实施。
2. 拟订并实施灌区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相关方案。
3. 参与拟订并实施灌区水利信息化规划,负责灌区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 承担都江堰灌区省管水利工程范围内的渠首枢纽、干渠(河)、分干渠(河)、支渠(河)、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利用、保护工作。
2. 承担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调度、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
3. 依法保护灌区水资源、水生态及水利工程,维护灌区水事秩序。
4. 拟订并实施灌区年度用水计划和调度计划,促进灌区节约用水。
(三)完成四川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