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都江堰灌区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开展水利发展和改革等重大专题研究;组织开展灌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拟定灌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建议计划及上报;开展灌区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涉水建设项目合规性初审及上报工作;指导灌区水利建设项目评估等工作。
(二)负责人职数 :处长1名,副处长3名。
(三) 机构简称 :规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