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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水利简报0631期—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6-04-26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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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江堰灌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工作会在德阳召开   2006 年 425 日 ,都江堰灌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工作会在德阳市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灌区各管理处处领导、工程科长、招投标工程技术人员,资阳市水利局、大英县水利局、中江县水利局从事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省招监委、省水利厅的相关领导和部门对这次会议给予了高度的关注。 会议由都江堰管理局孙隆科总工主持。 谭小平副局长作了题为《加强招投标管理     确保工程质量》的专题报告。在报告中,谭副局长首先对近年来灌区续(扩)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取得的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指出了灌区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今后招投标工作的整改措施和思路:首先是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其次,各管理处、各项目业主在施工承包商的选择上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第三,今年灌区续(扩)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将全面实行代理招标,公开招标。谭副局长特别强调,今后,都江堰灌区续(扩)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各管理处、各项目业主要把近年来参与过都江堰灌区续(扩)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的资质、信誉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预审,对合格的施工企业,于 20068 月底以前将其资料报管理局,管理局将对审查合格的企业在《都江堰水利工程网》上进行登记,今后,对于二级(含二级)以下施工企业,原则上只有在《都江堰水利工程网》上登记并获得投标许可资格后才能参与都江堰灌区续(扩)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的投标。 灌区各管理处领导以及各项目单位的代表在会上针对谭副局长的《报告》进行了讨论,均表示回去后将按照管理局的要求对招投标工作进行进一步落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灌区续(扩)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的建设质量,为新农村建设服好务。 局纪委书记尹帮军同志对会议作了总结发言。尹书记首先肯定了这次会议的及时召开对今后灌区续(扩)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意义,并要求灌区各管理处、各项目业主对今后的招投标工作要严格按照会议精神进行落实,厅、局纪检、监察部门要组织专门的招投标监督检查组对灌区续(扩)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的招投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