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新闻频道>>公示公告
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我局拟建立“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自有资金建设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备选库”,符合入库条件、愿意遵守备选库管理办法的监理企业,可按本公告规定自愿申报。
一、申请入库条件
1、监理企业应为具备水利部颁发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地为都江堰市或在都江堰市有分公司、固定办公地点的企业(因都江堰渠首工程的特殊性,如遇应急抢险工程,监理企业应保证在业主要求时间抵达现场)。
2、监理企业近3年来须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监理企业近3年财务年度状况须无亏损现象。
4、监理企业近3年须在招投标和履约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无质量、安全事故。
5、监理企业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抽取方式
我局将在自愿报名经审核符合入库条件的监理企业中随机抽取6家满足条件的监理企业,建立“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自有资金建设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备选库”。
三、企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名时携带证书副本原件核验;
2、入库申报表和企业法人承诺书;
3、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12个月社保证明;
4、近3年完成类似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业绩证明;
5、近3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资料;
6、企业在都江堰市固定办公场所相关资料。
四、备选库的管理
1、我局将对自愿申请入库的监理企业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监理企业进行随机抽取,原则上不多于6家,纳入“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自有资金建设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备选库”,抽中的监理企业须缴纳入库诚信金5000元。
2、入库企业在与我局没有未完成的施工监理项目合同前提下,可自愿申请退出备选库,经我局审核同意后从备选库内除名,并退还该企业缴纳入库诚信金。
3、项目批复后在库内所有企业中随机抽取一家承担项目施工监理工作,被选中的监理企业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两日内与项目负责人联系,商务谈判后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如被选中的企业放弃中选机会,将没收该企业入库诚信金2500元,重新进行随机抽取。
4、每年初在备选库中随机抽取两家作为渠首应急抢险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和备选企业,签订一年期应急抢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如渠首工程出现险情,被选中的企业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与我局项目负责人联系,并到达现场先期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抢险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不能按要求及时开展工作,将没收该企业入库诚信金2500元,同时启用应急抢险工程备选施工监理企业。
5、被选中的企业若累计两次放弃中选机会则视为放弃备选库的备选资格,从备选库内除名,并没收该企业入库诚信金。
6、我局将对备选库内监理企业进行动态管理,严禁抽中的监理企业转包、分包监理业务,非备选库企业及人员(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挂靠备选库企业、备选库企业间相互挂靠违规现象发生。
7、每个项目施工监理工作完成以后,将由项目负责实施部门对企业在施工监理过程中“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参建各方协调)等监理工作开展及响应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一次考评为不合格,将提出警告并督促整改,没收该企业入库诚信金2500元;若累计两次考评为不合格将视为不合格企业,从备选库内除名,没收该企业入库诚信金。
8、我局每年将对备选库内监理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将从备选库内除名,并没收该企业的入库诚信金。当备选库内企业少于4家时,我局将公开增补备选监理企业至6家。
五、诚信金交纳方式及时间
抽中入库的监理企业,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后5天内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账。
转账回单注明:“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自有资金建设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备选库”入库诚信金。
账 户 名 称: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
账 号:51001586938050667774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都江堰幸福大道支行
六、申请及受理的时间、方式
申请监理企业应按本通知的要求,如实填报书面申请材料,在本公告有效时间内到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7楼工程管理科 705 室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 2021年7月2日(不含周末)
(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87192195
地 址:四川省都江堰市公园路60号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
附件: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自有资金建设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备选库入库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