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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都江堰外江灌区2020年暴雨洪灾水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的相关要求,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外江管理处于2023年7月21日完成都江堰外江灌区2020年暴雨洪灾水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参加验收的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
验收工作组踏勘了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参建各单位关于本项目水土保持实施情况的汇报,经讨论,形成了都江堰外江灌区2020年暴雨洪灾水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工作组认为:该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该工程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监测总结报告等资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9月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外江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82158701
联系人:江先生
地址:四川省崇州市永康西路358号
外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验收报告.zip
监测总结报告.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