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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四川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1-13 10:4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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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一号文件解读(一)
    中共四川省委农办

  一号文件出台的背景
  今年省委一号文件,是2004年以来省委连续第三年出台的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是我省“十一五”期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近几年来,我省采取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支农惠农政策,加快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取得明显成效。但和全国一样,我省城乡之间的差距客观存在,甚至还在拉大。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显著增强,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已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省生产总值连续跨越千亿元台阶,地方财政收入平均增速超过20%,政府财力明显增强。与此同时,第一产业在全省GDP中的比重下降到20%左右,第二产业比重上升至40%以上,其中工业比重超过33%;全省城镇化率以每年高于1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这些情况表明,我省正从工业化初期向中期发展迈进,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目前已经具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条件。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进行了具体部署。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号文件,既全面贯彻了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又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推进产业化,全面建小康”的思路,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任务,就是要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文件中有很多条款是具有四川特色的重大政策举措,尤其在落实“三个高于”的投入政策上,特别强调了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财政投入“三农”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要高于上年,首次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同时,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督查事项。这些政策措施是省委、省政府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全省工作重中之重的充分体现。

  “十一五”期间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
  文件: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即“六个新”:农村经济有新发展,农民生活有新改善,农村社会事业有新进步,农村文明程度有新提高,村容村貌有新变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新进展。

  解读:“六个新”的目标任务,是省委、省政府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二十字”的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制定的。

  ———农村经济有新发展。这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培育产业支撑,促进生产力发展。最重要的是构建现代农业,强化农业科技创新,继续推进产业化经营,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好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
  ———农民生活有新改善。这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的。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广辟增收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尤其要坚持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劳务开发、县域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为此,省委、省政府确定了“十一五”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的目标,高于全国5%的平均水平,以进一步缩小与全国水平的差距。同时注重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农村社会事业有新进步。这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加快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建立全面覆盖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农村文明程度有新提高。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标志。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努力树立“爱国守法、勤勉自强、团结互助、孝悌和睦”的风尚,不仅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充分发展,而且促进农村精神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村容村貌有新变化。这是新农村建设的形象标识。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要搞好村庄规划编制,推进人居环境治理,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确保农村整体面貌有较大变化。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新进展。这是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障。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努力做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三个方面工作,使农民的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证,民主意识进一步增强。

  建设新农村的总体要求
  文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

   解读:文件提出的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对我省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中心任务等方面的高度概括。

  对文件提出的总体要求应从三个方面把握。
  一是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城乡发展要贯穿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过程。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下大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
  二是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丰富,“二十字”要求中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五个方面的工作,绝不能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等同于新村建设。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生产发展为首要任务。各项工作都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有序开展、积极推进。脱离了这个中心,农村其他各项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三是坚持以农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设新农村,目的在于实现、维护和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因此,要把农民是否受益和满意作为检验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关心农村困难群众生活,着力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

 

                                                   新闻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