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超出一定范畴的无人机飞行,在飞行资质管理范围内,需要证照,原则上所有飞行都需要申报计划。按照规定,向民航、空军等主管单位申请空域飞行使用,必须要具备中国AOPA官方颁发的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等资格。
为加强水利保护、提升监管水平,都发中心于2021年10月15日安排水利保护处李燚旻同志前往成都市郫都区进行民用无人机AOPA学习考试。该同志秉承水利人艰苦朴素、求真务实的优秀品格,克服了疫情和寒冷天气的影响,坚持理论学习和实操训练。经过近两月的努力,于12月10日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民用无人机AOPA驾驶员考试,顺利取得证书。目前,中心及下属各管理处共计拥有无人机14台,取得AOPA驾驶员证书共计3人。中心将继续加大力量,推选年轻干部参加无人机飞手学习培训,为中心在这一领域更好地服务注入新鲜血液。
供稿:水利保护处(李燚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