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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传达厅会议精神 认真组织自查自纠 规范完善财务行为

来源 :水利要闻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1-09-09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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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管理局水利简报 第201155期  2011 年 9 月 7 日 上午,我局召开全局财务自查自纠整改完善工作会议,局各财务核算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科长、主办会计,投资公司法人代表、会计,局监审处、工程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刘道国局长主持会议,张开勇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传达了水利厅有关会议精神。 首先,局财资处处长唐莉传达了 9 月 6 日水利厅财务处孙小铭处长召集灾后重建及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受检厅直单位的财务科长会议精神。 唐处长说,孙小铭处长传达了冷厅长 9 月 5 日召集相关处室负责人在听取省纪委、省监察厅驻水利厅纪检组、监察室作的《对厅直属单位灾后重建及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督查情况报告》汇报后的重要指示,孙处长就落实冷厅长的重要指示就财务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即:按照厅领导的指示,在现有管理体制下,厅负责指导监督,各单位法人代表对本单位工作负全责,财务工作要按要求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手续和资料,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财务分支机构管理,加强对基层财会人员及财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撤并基层开设的不合规的账户等;各单位财务科务必在 9 月 16 日前,将整改落实具体情况以及整改资料复印件报厅财务处;各单位要对下属单位开展一次检查。 接着唐处长就我局落实厅财务处科长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安排布置了近期将在全局各财务核算单位中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从即日起,各单位要在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银行账户管理、经费开支支出票据合法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资料归集等方面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报告在 9 月 9 日前报局财资处,下周起局财资处将分组对各单位进行检查。  会上,张开勇副局长传达了 9 月 6 日水利厅张强言副厅长召集 8 个有灾后重建项目的厅直属单位相关负责人就落实冷厅长指示提出的具体要求和精神,即:按冷厅长的要求各单位 25 日前要完成整改,资金拨付上厅财经处要协调尽快拨付,对二级财务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各阶段验收要尽快完成等。  会上,参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实际,对照自查要求,就目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的情况,开展了热烈的讨论。大家认为,我局历来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各方面的管理制度也比较健全,制度的执行也比较好,监督检查也比较到位,多次接受过国家审计署特派办、水利部、省审计厅、水利厅各类检查,总体情况良好,但是,我们还是要按照厅里的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最后,刘局长作了重要讲话,他说,我们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局财务工作必须按程序、按制度、按法规办事,对全局财务单位包括对外投资公司的全部资金使用、财务管理进行全面的检查,这次检查要认真要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全局的经营性资金、财政资金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有关要求进行规范,除灾后重建等财政资金的使用和项目要管理好外,对全局水费电费等经营性资金的使用同样要管好用好,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先开展自查再实行交叉检查,要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做到对单位、对领导、对个人负责。刘局长在会上还对资金拨付和项目招标程序、经费开支管理、财务行为规范、财务责任主体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刘局长还强调谁主管谁负责,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从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着手,要求财务人员一定要打得破情面,带着“放大镜”找问题。同时,刘局长提出希望通过这次自查自纠,做到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高我局财务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供稿:财资处
发布:信息中心
时间: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