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新闻频道>>灌区信息
都江堰管理局水利简报 第201124期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利部和四川省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部署,
2011年
4月
18日
,我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省水利厅
4月
15日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局长刘道国主持,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利部和四川省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部署,
2011年
4月
18日
,我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省水利厅
4月
15日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局长刘道国主持,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2011
4
18
4
15
会上,局长刘道国先后传达学习
4月
15日
厅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1]332号)、《省水利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川水函[2011]333号)、《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汛前和建党90周年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川水函[2011]345号)、《省水利厅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水函[2011]403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要求局属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精神,切实做好贯彻落实:
会上,局长刘道国先后传达学习
4月
15日
厅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1]332号)、《省水利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川水函[2011]333号)、《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汛前和建党90周年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川水函[2011]345号)、《省水利厅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水函[2011]403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要求局属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精神,切实做好贯彻落实:
会上,局长刘道国先后传达学习
4月
15日
厅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1]332号)、《省水利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川水函[2011]333号)、《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汛前和建党90周年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川水函[2011]345号)、《省水利厅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水函[2011]403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要求局属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精神,切实做好贯彻落实:
4
15
[2011]332
[2011]333
90
[2011]345
[2011]403
1、认清形式、强化责任。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
1、认清形式、强化责任。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
1
、认清形式、强化责任。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
2、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以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洪为重点,切实抓好防汛、水质、电力生产、地质灾害、病险水利工程和车辆等的安全监管。工程处要对灌区在建工程开展安全检查、水政处要对灌区水质安全开展检查、渠首处要对电力生产、水量调度和外江闸泄洪等开展安全检查、后勤中心要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同时,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局二季度安全。
2、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以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洪为重点,切实抓好防汛、水质、电力生产、地质灾害、病险水利工程和车辆等的安全监管。工程处要对灌区在建工程开展安全检查、水政处要对灌区水质安全开展检查、渠首处要对电力生产、水量调度和外江闸泄洪等开展安全检查、后勤中心要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同时,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局二季度安全。
2
、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以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洪为重点,切实抓好防汛、水质、电力生产、地质灾害、病险水利工程和车辆等的安全监管。工程处要对灌区在建工程开展安全检查、水政处要对灌区水质安全开展检查、渠首处要对电力生产、水量调度和外江闸泄洪等开展安全检查、后勤中心要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同时,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局二季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