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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处进驻凉山州指导小水电整治、河湖划界和河湖“清四乱”工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1-24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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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河长制“有名”到“有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河湖划界、“清四乱”工作的部署要求,11月17日-21日,受副厅长、小水电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督导工作第一组组长王华,省河湖局二级巡视员、河湖划界、“清四乱”进驻式指导第三组组长宋超委托,副组长、人民渠一处处长赖剑率队到凉山州水利局、盐源县、木里藏族自治县对相关工作进行进驻式指导。     工作组严格落实11月13日会议要求分别召集凉山州水利局主要领导、盐源县和木里县分管县领导及水利局、发改经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人召开工作会,强调小水电清理整改、河湖划界、河湖“清四乱”工作重要性,并就具体事宜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工作要求到现场抽查小水电清理整改、河湖划界、河湖“清四乱”等工作的整改及销号工作。     赖剑指出: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此次工作推动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在最后攻坚阶段咬紧牙关不放松,采取超常的力度和举措,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全面摸排和专项整治小水电,确保年底前完成生态流量、合法合规性手续完善和退出以及整改工作;三是要高质量完成河湖划界任务,推动河长制“有名”到“有实”,实现河湖管理保护有界可循、有界可依,建立健全范围明确、责任落实的河湖现代治理体系;四是要扎实推动河湖“清四乱”,重点保障列入2020年水利部台账内“清四乱”问题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五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切实履行属地责任,落实人员经费,要保证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供稿:(人民渠一处)